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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社北京12月12日电(记者赵文军)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12日公布《广告引证内容应用指南(征求意见稿)》,并征求意见一个月。广告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之一。据报道,一些经营者在广告中以“量身定做”的研究报告作为“萝卜籽报价”的依据,人为制造“第一”、“第一”等噱头。一些经营者在广告中采用“大词吸引眼球、小词豁免”等策略。它侧重于突出产品或服务的卖点,而可能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负面信息则被大大削弱。这些行为扰乱了我扰乱市场秩序,加剧竞争,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有必要对它们进行更多监管。该意见草案详细介绍了“广告中引用的内容”和“被引用的广告”的概念,以及广告中引用的内容必须满足的一般原则和合规要求。我们将解答公众提交的“销量第一、份额第一”等广告用语是否属于绝对用语的非法使用。明确引用广告中的广告公司的身份和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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